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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岁少年状告南宁收容遣送站

1999-12-26 来源:文摘报  我有话说

蒙令华 胡平

98年12月11日,广西防城港市滩营中学学生黄钟声与同学及老师一起到南宁市观看庆祝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四十周年活动时,与老师和同学走散。他想起电视和广播上常说的“有困难找警察”,就找到一个交警岗亭。交警把他交给了110警察,110警察把他带到了南宁市公安局朝阳派出所。而派出所又于当晚将他送进了南宁市收容遣送站。

在收容站里,黄钟声度过了恶梦般的4天。他一进去就被搜身,先后在两间收容室被先关在里面的人搜身和轮番毒打,也无工作人员理会。12月15日早,黄钟声和另5人被拉到隆安县城乡镇西宁村(距南宁近100公里),每人发给一个面包后,就被丢在公路不管了。

黄钟声走失后,其父及学校派人到南宁寻找。15日找到了被人从河里救起的黄钟声。经广西医科大学和南宁市第五人民医院检查,黄钟声胸部外伤,左侧血气胸,左第7、8、9肋骨骨折,创伤性精神病。

今年3月12日,黄钟声向南宁市收容遣送站递交了《国家赔偿申请书》,要求赔偿各种损失计32万余元,遭拒后,于5月17日,将该站告上了法庭。

该案在11月9日庭审的最后法庭调解阶段,原告表示愿意调解,要求赔偿其实际经济损失6万元,而被告愿意赔偿金额不超过3万元。由于双方未能就此达成一致,调解未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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